我国环境监测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环境监测技术也是与时俱进,但是以此同时,一个问题就暴露了出来。那就是环境监测国家标准滞后于技术应用。三水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从当前环境监测的实际开展来看,常常出现一些新的环境监测技术已经投入实际应用,而相应的国家标准迟迟没有出台的现象,即容易导致开展的环境监测没有现行有效标准作为支持。例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已于2012年正式发布,其中的具体六项指标缺乏相应的方法标准和监测规范,直到2013年颁布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等一系列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发布后,环境空气方面的监测标准、方法及技术规范才逐步成为体系。即便如此,依然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环境监测的各个项目的同类技术要求分散于新标准方法,且存在重复章节多、实际操作不够简便等问题,影响参照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93-2005)相关规定已被部分替代,但环境监测数据整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以及监测数据处理等新增或修订标准未及时颁布新标准规范。
如上所述,环境监测国家标准滞后于技术应用是当前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的一大问题,这一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国内环境监测行业的发展和环境监测技术的应用。